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营造和谐、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1月2日起,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春节节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突出食用农产品。对农批(贸)市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溯源落实情况,督促经营者从严把好食材进货查验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销售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严查违规使用“生鲜灯”等行为。
突出生产企业。加大对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生产企业、熟食卤菜等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小作坊积极自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质量。通过实地查看企业的原辅料仓库、生产车间、包装间、成品仓库、检验室等场所,对食品原辅料采购管理、食品生产设施设备卫生状况、生产加工制作过程、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做到“全覆盖、细排查、严监管”。
突出年夜饭承办单位。重点检查承办年夜饭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销售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食品,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材进货渠道、后厨环境卫生、食材加工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规范;重点审查年夜饭拟定菜单,尤其对于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严防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交叉污染等情况的发生,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避免浪费。
突出商场超市。围绕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的酒类、饮料、调味品和保健食品等热门商品,重点核查各大中型商超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食品标签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情况,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突出混合业态单位。针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托育机构、月子中心、社会培训机构、大型洗浴中心等混合业态的食品经营单位,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了该类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持有情况、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并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
截至1月31日,执法人员共检查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15家次,承办宴席等大中型餐饮单位66家次,商超等销售单位87家次,农产品销售单位274家次,其它各类社会餐饮单位及食堂75家次,发放行政提示书517份,发现隐患问题52个,均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春节期间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