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是水资源的主要载体,具有防洪、治涝、供水、航运、生态等多种功能,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河湖保护与治理,有效发挥河湖功能,科学利用河湖资源,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编制《张家港市级河湖保护规划》。
本规划统筹河湖防洪、治涝、供水、航运、生态等主要功能保护与管理,确定规划目标指标与主要对策措施,划分河湖岸线空间及岸线功能区,提出分区管控要求,是今后一段时期河湖保护、利用、管理的规划依据。
规划范围包含2条重要跨县河道,盐铁塘、东横河;19条重要县域河道,太字圩港、朝东圩港-环城河、一干河、新市河-新沙河、三干河、四干河-新奚浦塘、五干河、六干河-西旸塘、南横套-永南河-七干河、北中心河、华妙河、十字港、五节桥港、护漕港、十太港、三丈浦、农场河、常沙河、奚浦塘;1个市县管湖泊,暨阳湖。
岸线空间划分总体以保护为主、生态优先、严守生态空间底线为原则,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四类功能区。保护区为确保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岸段;保留区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预留规划防洪工程、暂无开发利用需求的岸段;控制利用区为岸线开发利用程度较高,需控制开发利用强度、调整开发利用方式或用途的岸段;开发利用区为对规划范围内岸线利用条件较好,地方已有明确开发利用需求,且岸线开发利用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岸段。
附件:张家港市级河湖保护规划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