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由:来安县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张地2018-B17-C号地块房地产项目(花语天著)售楼处外立面工程涉嫌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案拟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来安县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听证时间:2025年2月26日下午13:30
听证地点: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第四会议室(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
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512-56990519。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