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乐余镇齐心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30吨精米生产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30吨精米生产线
项目编号:ZJGTS2023-G026号
采购预算:55.000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乐余镇齐心村民委员会的30吨精米生产线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3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为现场报名: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并领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获取采购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3.获取地点: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金港大道辰龙大厦508室
4.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获取采购文件现场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答疑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11:00时整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5.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6.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1月 24日13:30-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宋涛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金港大道辰龙大厦508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宋涛;联系电话、传真:15895595543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乐余镇齐心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15150205998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只有在张家港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