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正在营业的部分游泳场所进行了第二轮游泳池水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采集全市9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水19份,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对游泳池水的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氰尿酸项目,浸脚池余氯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8家游泳场所所检指标全部合格,1家游泳场所尿素指标不合格。合格率为88.9%。现将具体检测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针对游泳池水检测不合格的情况,市卫生监督所约谈了该责任单位,责令其排查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目前,该场所正在排查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