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国家2022年春节假日安排,结合我市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的经办需要,为保证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现就2022年春节期间医保有关业务经办期明确如下:
一、医保征缴类相关业务
(一)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假日期间,医保网上申报平台正常开放,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二)临时调整2月医保征缴的申报期、结算期。将2月7日、8日调整为申报期,医保网上申报平台、柜面业务均正常开展;2月9日至13日为结算期,结算期内不办理征缴类相关业务,14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
二、零星报销、各类备案登记相关业务
(一)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假日期间,柜面零星报销、各类备案登记相关业务暂停受理,2月7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
(二)1月20日(含)以后受理的零星报销费用将于春节后(2月7日起)陆续发放。
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