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改善医疗机构DRG结算效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1月23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召开2023年度DRG支付方式运行暨特病单议布置会,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财务、医保办负责人参会。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通报了全市医疗机构DRG运行情况,对30家医疗机构的DRG付费数据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服务效率、医疗安全与质量、病组构成指标等方面进行横向及纵向的分析解读,为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运用DRG结算数据,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导。
会上,相关科室负责人根据《苏州市DRG付费特病单议审核指导意见(试行版3.0)》和《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印发<苏州市DRG付费特病单议(新技术)审核指导目录(试行)>》[苏医基〔2024〕2号]文件要求,对特病单议的适用范围、申请程序等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并听取了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特病单议工作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深入认识DRG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DRG的各项监测指标内容,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充分利用DRG指标来评价医疗服务“质”与“效”,共同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就医需求,实现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