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张家港市乐余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王义
注销理由:
根据《中共张家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张编发【2024】11号)文件精神,将乐余镇经济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财务结算中心、招商中心、统计站)更名为乐余镇综合服务中心。将乐余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争议仲裁庭)、乐余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乐余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党校)、乐余镇场圃管理站、乐余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乐余镇动物防疫站等6家事业单位整建制并入乐余镇综合服务中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拟申请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设立时间:
2001-04-0600:00:00.0
注销时间:
2024-07-1216:1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