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参保群众唐先生办理了“国谈药及双通道”相关手续后为何在上海就医门诊刷卡结算时显示无法结算?
答:办理“国谈药门诊专项保障药品”登记手续后,属于专项用药待遇结算,跨省门诊无法直接刷卡结算,需自行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审核报销。
二、问:外地户籍新生儿可以在我市中途参保吗?
答:不可以。外地户籍新生儿不是本市居民医保中途参保对象,出生当年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参保,第二年可由其父母(在我市就业的流动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注:集中征缴日期和相关要求请及时关注“苏州医保”和“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服务号。
三、问:亲情账户和家庭共济有什么区别?
答:亲情账户和家庭共济是两个概念。
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亲情账户”,可以帮助家庭成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就医时,可以用参保人员手机调出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家庭成员用自己的医保码看病就医。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家庭成员按照其参保地医保政策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可从主账户人个人历年账户上支付相应待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自助办理,由授权人(即主账户人)登录“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家庭共济模块与各家庭成员建立/解除家庭共济关系。如遇特殊情况线上办理不成功或无法办理,主账户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共济关系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等向主账户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共济账户绑定/解绑申请。绑定成功后家庭成员需使用自己的医保卡(码)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