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张先生来电咨询,小孩(本市户籍)刚出生就产生了医疗费用,医保能报销吗?
答:可以。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问:五月份开始在张家港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之前都是苏州大市以外的地方职工医保正常参保的,五月份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张家港报销吗?
答:可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导致参保关系变动,在3个月内完成医保关系转入手续的,视作连续参保,参保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结付。
三、问:绑定家庭共济后,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额度能否与家庭成员共济?
答:不可以。家庭共济授权以后,自己的子女或父母去就医购药,仍需出具本人的医保实体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但是遇到需要现金支付的部分,就可以由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支出。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但各项统筹基金不能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