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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失败原因汇总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4-05-17 16:25:44访问量:字体

原因一:没有参保就不能绑定“共济关系”,不能使用。

家庭共济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原因二:共济账户≠亲情账户。

时常有网友反映,自己已经绑定了“医保亲情账户”,但还没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际上,“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功能不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是两项不同的操作。

亲情账户,是帮助家人展示医保码,花的是家人的医保额度,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无关。如李明带孩子看病,忘记了带孩子的医保卡,就可以通过手机,将孩子加入自己的亲情账户,亲情账户内会自动生成孩子自己的医保码,帮孩子扫码就医。

共济账户,是把绑定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额度共济给家人,花绑定人的钱帮家人“买单”。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后,父母、配偶、子女都可以使用这一共济账户的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产生的费用。

部分参保人就医时,只帮家人绑定了“亲情账户”,没有操作“家庭共济”,导致未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原因三:绑定的共济人个人账户余额为零,不能使用。

在成功绑定“共济关系”后,如果共济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就会出现不能支付的情况。

原因四:不在同一医保统筹区,不能绑定“共济关系”。

目前,部分省份规定,只有在同一医保统筹区的直系亲属间,才能共济医保个人账户。河北、江苏等省份,已经实现了省内不同城市间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但目前,个人账户还没有实现家庭成员间的跨省共济,所以这位网友与父亲在不同省份参保,还无法共济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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