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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某不服张家港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案〔2024〕张行复第184号

来源:张家港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5-02-14 13:57:00访问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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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4〕张行复第184号

申 请 人:蒋某某

被申请人:张家港市公安局

地     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法定代表人:钱飞,该局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张公(塘市)行罚决字〔2024〕84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4年11月18日当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2024年11月25日依法已予受理。2025年1月20日,本机关依法延长审理期限30日,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张公(塘市)行罚决字〔2024〕84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一、对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一)赌资认定方式错误。根据《公安部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第六项,以及《江苏省公安厅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印发<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一项的规定,赌资认定范围主要包括:(1)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2)换取筹码的款物;(3)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三类。申请人于2024年9月27日被查处时,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申请人赌资,申请人当天那个时段也无微信转账流水,申请人赌博行为的赌资仅有现场其他人员错误口述,现场人员并不熟悉互相间的真实姓名,申请人更是从未将真实姓名向其他人主动告知,询问笔录内容无法与申请人身份互相对应,并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并且参赌人员询问笔录内容前后矛盾、无法印证,应不予采信。(二)赌博方式、约定规则和结算规则未查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未载明申请人具体赌博方式、约定规则和结算规则,申请人在询问笔录中赌博行为的赌博方式、约定规则、结算规则等存在前后矛盾、互相矛盾的情况,属于事实不清,不应认定赌博行为存在。(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记载查明认定的具体违法事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内容。9月27日当天3点钟左右申请人和徐某甲、娄某某一起去市区办事情,在路上的时候娄某某接到电话,说要到某某新村聊点事情,申请人就一起过去了,到了后申请人才发现他们在打牌,他们的麻将牌申请人也不会玩,申请人就在边上旁观,四点钟左右遇到突击检查,当时大家都很慌张害怕,都在相互之间指认参与赌博。申请人不认识他们,申请人身上没有现金,申请人的微信也没有转账记录,他们居然指认申请人参与赌博,当时申请人明确说申请人没有参与赌博,但听办案人员说不承认就不能回家,申请人在诱导下就承认参与赌博。办案机关向申请人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事实记录不清,未记录具体赌博时间(赌博行为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及赌博活动分别查获的赌资、赌博种类、规则、参赌人员等违法事实,决定收缴的赌资数额无法对应,属于对处罚决定内容认定事实不清,应予撤销。二、办案人员的办案程序违法。(一)检查违反法定程序,所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应予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办案人员在检查时存在以下程序违法行为:1、办案人员未出示人民警察的工作证件和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当天申请人注意到现场检查人员的身份均为辅警或着便衣,未发现有身着人民警察制服的人员或有人员表明其执法身份。2、检查过程未邀请见证人,申请人被带离后也未见到现场检查过程和办案人员制作的《检查笔录》。(二)当场盘问、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办案机关无权对申请人采用继续盘问的强制措施。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违法嫌疑人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不得适用继续盘问。申请人在现场被着便衣人员先后分别引进隔壁单间进行单独盘问,该名便衣人员盘问时未穿警察制服或表明警察身份,违反了“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的强制性规定,无论申请人的赌博行为是否成立,均属办案程序违法。办案人员因违法进行的当场盘问、检查行为无效,无效行为自始不存在,办案人员无权对申请人适用继续盘问,因继续盘问取得的证据均应予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三)传唤违反法定程序。1、现场口头传唤程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在现场对申请人进行口头传唤的执勤人员可能为辅警,且未出示工作证件,违反法定程序,传唤调查程序违法。2、传唤未通知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未通知家属的,则传唤违反法定程序。(四)询问违反法定程序,询问笔录不得作为定案依据。1、现场询问人员未表明执法身份进行询问。申请人在讯问室第一次接受讯问时,现场有两人均着便衣,且均未表明执法身份。申请人在第二次接受讯问时,现场同样有两人但均与第一次不同,主审人着便衣、未出示工作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另一人同样未表明执法身份。2、办案人员询问过程存在对申请人变相的“刑讯逼供”。申请人等多人在等候讯问间隙,被关押在狭小逼仄、沉闷压抑的环境内长达十数个小时、无人理会,申请人身体无法伸展、坐卧不宁、一夜未能休息,导致身体疲惫、思维混乱,更有甚者因为关押在里面导致胸闷气短、身体严重不适。申请人认为,办案人员放任申请人被关押在不合格的候问室长达十几小时未进行提讯,次日上午申请人极度困乏、饱受折磨的情况下又讯问,属于变相的“刑讯逼供”。申请人神志不清,一度因思维混乱、语无伦次而向办案人员致歉,为了早日离开“囚笼”,申请人被迫同意了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引述。3、办案人员询问过程存在威胁、引诱、欺骗申请人的情况。讯问申请人时,申请人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主办人员仍不停打断、否定申请人的陈述,直言“不对吧”、“他们几个好像不是这么说的”、“承认了就可以回家”、“你还是老实交待”等话语刺激申请人,致使申请人陷入极度紧张、焦虑状态,无法组织语言。之后办案人员通过“是不是这样……”、“有没有……”等反问、引诱提问的方式,引导申请人根据其思路进行陈述,并安抚申请人“不是什么大事,说清楚就行”,使得申请人误认为承认了就能了事,遂配合办案人员的引述内容进行陈述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申请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即便没有当事人陈述,只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依然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办案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真实、客观、自愿的还原和表达,不得强加询问人员的个人意志从而左右案件事实。本案中,办案人员在讯问时不停推翻申请人的陈述,并引导申请人按照其意志陈述案件事实的做法,显然有违法定程序。4、办案人员对同案人员询问时其他程序违法的情况。(1)候问室人员管理混乱、制度不全,甚至发生同案人员混关的情况。申请人在等候讯问间隙,值班室内仅有数名辅警值班,未发现人民警察值班、看管和巡查的情况,值班辅警在候问室外用方言大声交谈、嬉笑、调侃被关押人员以及案件情况,看管松懈,申请人和其他同案人员可以方便用手势、口语交流。值班辅警未对候问室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分离,出现同案人员混合关押一处的情况。对于上述违反候问室管理规定取得的口供陈述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五)扣押违反法定程序,所取得的电子数据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1、物证来源不明。办案机关对申请人的手机进行扣押,未制作证据保全决定书及扣押清单。(六)办案机关违反告知义务,剥夺了申请人陈述、申辩的权利。1、办案机关在调查阶段拒绝申请人陈述和申辩的请求。申请人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主动告知办案人员要求进行陈述和申辩,办案人员答复“你承认了,就可以早点回家”,拒绝了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请求,询问笔录中未记录;第二次接受讯问时,办案人员亦未将申请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情况记入询问笔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及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办案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认为,办案机关在履行告知义务前,申请人已主动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请求,但被办案人员拒绝,致使申请人的救济权利被剥夺,办案机关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2、办案机关未履行行政处罚前的告知程序。办案人员在行政处罚决定下来的同一时间,才向申请人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但未向申请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所依赖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直至申请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后,办案人员才再次告知申请人是否要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办案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向申请人履行告知义务,办案程序违法。(七)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未经过办案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本案中,现场人员超过三十多人,属于人数众多,按照《江苏省公安厅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印发<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的通知》裁量基准,可能会被处以10日至15日拘留及罚款,属于案情重大,对人数众多、案情重大的案件作出处罚,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但本案并未经过该程序。(八)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完整送达。办案机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2024年9月28日向申请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在签字后并未当场交付,而是由办案人员收走后放到档案袋中与申请人一起转送拘留所。三、未根据案件事实引用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条款。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二项规定:“二、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未达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具体到本案中,申请人被查获时并未参与赌博,仅是旁观者,违法目的远未达成,此时违法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断,办案机关不应当对申请人围观的“违法预备”行为进行处罚;办案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考虑案件事实、引用上述条款,反而罔顾事实,通过不断放大相互指认的口供在赌博活动中的作用,推定、扩大申请人的违法责任,违背了行使行政权力应遵循的“最小侵害原则”。四、处罚明显不当。(一)现场人员情节不一、赌资数额不同,但处罚结果有的完全一致。本案中,参赌人员赌资数额不同,但有的被处以同样的行政处罚。可见赌资数额大小并非办案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裁量标准,违背了行政处罚最基本的裁量原则。另外,在本案中涉案的人员有38人,当晚放走5人,后续33人还有部分未予处罚,若申请人的旁观行为定性为赌博,但那些被释放人员在被询问后24小时内即被释放、未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认为办案机关、办案人员存在“钓鱼执法”、“流水办案”、“逐利执法”等滥用执法权的情况。(二)对申请人处罚过重,未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申请人认为,办案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且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具体到本案中,申请人无法理解自己只是旁观者,并未参与赌博,在多人错误诱导指认,没有赌资,根本不懂“牛牛”玩法的人,为何会被定性为赌博?综观全案,申请人最大的过错在于因“好看热闹”的个性原因而旁观了赌局,但该旁观行为与赌博并无关联,办案机关依靠错误的指认,完全罔顾申请人没有赌资、不会玩“牛牛”的基本事实,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处罚畸重。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处罚失当等情况,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1.张公(塘市)行罚决字〔2024〕84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2.说明11份。

被申请人称:一、我局对蒋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4年9月27日下午,张家港市公安局塘市派出所接举报称在张家港市杨舍镇某某新村x幢x室有人赌博。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即持检查证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检查,民警在上述地点查获涉嫌赌博的违法嫌疑人孙某某、徐某甲、蒋某某、徐某乙等三十三人,现场查获涉嫌赌资以及赌博工具简子麻将牌等物证。当日,塘市派出所即对该赌博案受案调查,办案民警依法将涉案违法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并依法扣押现场涉案物品。经查,2024年9月27日下午,蒋某某伙同徐某甲等人在张家港市杨舍镇某某新村x幢x室,采用简子麻将牌以“牛牛”的形式进行赌博,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另查明,蒋某某系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以上事实有蒋某某等人的陈述和申辩、检查笔录、物证等证据证实。2024年9月28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对蒋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裁量适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规定:违法行为人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蒋某某对其赌博行为供认不讳,并有多名证人进行指认印证,蒋某某的行为构成赌博。我局认为,蒋某某参与聚众赌博,赌资较大,情节严重,且蒋某某系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我局依据上述规定对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三、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2024年9月27日,我局塘市派出所对该赌博案受案调查。受案后,办案民警依法将涉嫌赌博的蒋某某等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对现场涉案物品进行扣押。调查结束后,我局依法对蒋某某进行处罚前告知,蒋某某亦未提出任何陈述和申辩。2024年9月28日,我局经审批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向蒋某某宣布送达,办案程序合法。四、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能成立。申请人认为其没有参与赌博,该理由不能成立。本案调查过程中,申请人蒋某某在接受民警询问时,已经承认其与徐某甲合伙参与赌博,徐某甲的询问笔录亦能与蒋某某的陈述相互印证。另有涉案人员张某甲、肖某某、庞某某等人指认蒋某某参与赌博,能够形成完整可信的证据链。结合其他在案证据,足以认定蒋某某参与赌博且情节严重的违法事实,故申请人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所述,我局于2024年9月28日作出的张公(塘市)行罚决字〔2024〕84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理由不能成立。请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依法维持我局原决定。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1.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赌博);2.行政处罚决定书;3.行政处罚告知笔录;4.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5.呈请检查报告书;6.检查证;7.检查笔录及照片;8.呈请延长传唤报告书;9.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蒋某某);10.蒋某某的询问笔录第一次(2024年9月28日);11.辨认照片;12.蒋某某的询问笔录第二次(2024年9月28日);13.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徐某甲);14.徐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一次(2024年9月27日);15.徐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二次(2024年9月28日);16.徐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三次(2024年9月28日);17.辨认照片;18.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包某某);19.包某某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8日);20.辨认照片;21.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龚某);22.龚某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8日);23.辨认照片;24.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程某);25.程某的询问笔录第一次(2024年9月27日);26.程某的询问笔录第二次(2024年9月28日);27.辨认照片;28.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张某甲);29.张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一次(2024年9月28日);30.张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二次(2024年9月28日);31.辨认照片;32.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肖某某);33.肖某某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7日);34.辨认照片;35.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庞某某);36.庞某某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8日);37.辨认照片;38.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张某乙);39.张某乙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7日);40.辨认照片;41.蒋某某判决书;42.集体通案笔录;43.行政拘留执行回执;44.江苏省罚没款专用收据;45.传唤/拘留通知情况表;46.送达回执;47.嫌疑人饮食休息情况;48.户籍信息表。

经查:2024年9月27日下午,张家港市公安局塘市派出所接举报,称在张家港市杨舍镇某某新村x幢x室有人聚众赌博。塘市派出所随即指派民警前往处置,经现场检查,查获申请人蒋某某在内的涉嫌赌博人员30余人。塘市派出所于当日受理案件进行调查。2024年9月28日,经调查,被申请人作出张公(塘市)行罚决字〔2024〕84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蒋某某伙同他人聚众赌博,决定对其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元。当日,被申请人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申请人。

2025年1月8日,本机关组织听证。

另查明:2024年4月19日,申请人蒋某某因犯盗窃罪被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明:1.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赌博);2.行政处罚决定书;3.行政处罚告知笔录;4.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5.呈请检查报告书;6.检查证;7.检查笔录及照片;8.呈请延长传唤报告书;9.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蒋某某);10.蒋某某的询问笔录第一次(2024年9月28日);11.辨认照片;12.蒋某某的询问笔录第二次(2024年9月28日);13.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徐某甲);14.徐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一次(2024年9月27日);15.徐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二次(2024年9月28日);16.徐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三次(2024年9月28日);17.辨认照片;18.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包某某);19.包某某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8日);20.辨认照片;21.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龚某);22.龚某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8日);23.辨认照片;24.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程某);25.程某的询问笔录第一次(2024年9月27日);26.程某的询问笔录第二次(2024年9月28日);27.辨认照片;28.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张某甲);29.张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一次(2024年9月28日);30.张某甲的询问笔录第二次(2024年9月28日);31.辨认照片;32.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肖某某);33.肖某某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7日);34.辨认照片;35.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庞某某);36.庞某某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8日);37.辨认照片;38.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张某乙);39.张某乙的询问笔录(2024年9月27日);40.辨认照片;41.蒋某某判决书;42.集体通案笔录;43.行政拘留执行回执;44.江苏省罚没款专用收据;45.传唤/拘留通知情况表;46.送达回执;47.嫌疑人饮食休息情况;48.户籍信息表。

本机关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工作。故被申请人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治安案件具有查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五)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江苏省公安厅《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1.参与聚众赌博、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的;……”本案中,申请人蒋某某在接受第一次询问时称没有参赌,在接受第二次询问时称其与徐某甲合庄参赌,输掉2000元。徐某甲在询问中亦称其与申请人合庄2000元进行参赌。张某甲、肖某某、庞某某、张某乙等人均在陈述中指认申请人参赌。本案中申请人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都已经达到1000元以上,且申请人被判处刑罚,其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治安管理。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申请人蒋某某在行政复议申请中提出其未参与赌博活动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

被申请人于2024年9月27日依法受案,后对申请人及其他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2024年9月28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进行了处罚前告知,申请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同日,被申请人经集体通案后,经审批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于当日送达。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申请人提出被申请人办案程序违法的主张,经核实,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受案、调查、处罚前告知、审批、送达等程序,申请人的该主张本机关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张公(塘市)行罚决字〔2024〕84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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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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