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对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2年9月5日至10月22日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周卫君 联系电话:0512-58682876
监督电话:0512-58683877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国脉大厦1103室 邮编:215600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张家港市审计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