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对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调查事项有关的财务管理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等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8年至2021年运行管理情况,检查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及耗材采购等政策落实情况。
二、审计调查实施时间
2022年3月9日至4月22日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李春洪 联系电话:0512-58915820
监督电话:0512-58683877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国脉大厦1202室 邮编:215600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张家港市审计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