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产品是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类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6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查处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
二、严厉查处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行为。
三、严厉查处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的行为。
五、严厉查处未取得资质从事肉类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肉类产品的行为。
七、严厉查处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肉类产品的行为。
八、严厉查处其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肉类产品的行为。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执法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肉类产品生产经营方面的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