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17〕339号)的规定,为推进张家港市大病保险基金信息公开,切实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充分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知情权,现将张家港2023年大病保险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合同的情况,以及保障对象、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订情况:
张家港市大病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主承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联合承保,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为期三年,按年度承保。
二、保障对象、筹资标准及待遇水平:
1.张家港市大病保险保障对象:
所有参加张家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简称参保人员);
2.2023年张家港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20元/人·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20元/人·年;
3.2023年张家港市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水平为:
大病保险自付费用与合规自费费用分类保障,实现大病保险待遇实时享受。大病保险全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起付线设定为10000元;合规自费费用起付线设定为30000元。实时救助人员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起付标准为5000元,合规自费费用起付标准为6000元;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在普通人员支付比例基础上向实时救助人员倾斜。
具体费用段和支付比例如下:
表1:大病保险自付费用保障标准
费用分类 |
费用区间段 |
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 |
实时救助人员支付比例 |
自付费用 |
5000元(含)~1万元(不含) |
/ |
55% |
1万元(含)~3万元(含) |
50% |
55% |
|
3万元(不含)~10万元(含) |
60% |
65% |
|
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 |
70% |
75% |
|
20万元(不含)以上 |
85% |
90% |
表2: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费用保障标准
费用分类 |
费用区间段 |
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 |
实时救助人员支付比例 |
合规自费 费用 |
6000元(含)~3万元(含) |
/ |
70% |
3万元(不含)~5万元(含) |
60% |
75% |
|
5万元(不含)~20万元(含) |
70% |
80% |
|
20万元(不含)以上 |
85% |
90% |
三、支付流程及结算效率:
参保人员无须申请、无须办理。大病保险补偿方式为实时刷卡结算,在医保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收(卫生站)和B级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大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保待遇同步结算。
四、大病保险年度收支余情况:
2023年张家港市大病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21.03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85.43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5.6万人。2023年大病保险基金总收入14524.34万元,总支出16289.19万元,当期结余-1764.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