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我市于4月下旬由教育局统一发放春季学期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资金492.015万元,全市受益困难学生5618人。
一是按照每生每学期6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经费44.4万元。
二是义务教育初中按每生每学期105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800元,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354.115万元。
三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照每生每学期1100元发放55.88万元。
四是对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学期1100元发放37.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