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我市于4月下旬由教育局直接发放2021年春季学期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资金492.22万元,全市受益困难学生5604人。
一是按照每生每学期6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经费40.8万元。
二是义务教育初中按每生每学期105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800元,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354.62万元。
三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照每生每学期1100元发放66.22万元。
四是对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学期1100元发放30.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