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丰产丰收,展现“稳产保供”新作为。
夯实稳产高产基础。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三高一美”示范基地建设,预计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98万亩,改造高标准池塘1030亩,新(改、扩)建优质蔬菜基地1500亩。扶持发展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建立5亩以上集中育秧点121个,全市水稻集中育供秧比例超过45%。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开展果品、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完成10个小麦、82个水稻新品种(系)品比试验,为解决种业卡脖子问题贡献力量;获评特色优势种苗中心省级4家、苏州市级2家。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建立274个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构建集地情、墒情、肥情、环情于一体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二)聚焦提质增效,实现“现代农业”新突破。
打造科技农业。张家港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挂牌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凤凰水蜜桃产业园区入选苏州市级新一轮转型升级示范园建设名单。实施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项目。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全市粮食生产耕种收机械化水平99.38%,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68%。打造绿色农业。建设水稻、桃和蔬菜等5个省级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集成推广应用一系列绿色防控技术。我市入选全国、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成功申报农业农村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开展善港村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建设。预计全年推广商品有机肥1.5万吨、配方肥1.15万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6%以上。新增绿色、有机食品7.9万亩,预计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68%。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100%。打造都市农业。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拥有各级农业龙头企业62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4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70家、示范家庭农场265家。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获评苏州市休闲农业精品村2个、江苏省乡村休闲旅游农业“一园两基地”3家,新增苏州市共享农庄(乡村民宿)4家、苏州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条。预计全年实现各类休闲农业主体综合收入8.9亿元。
(三)聚焦生态宜居,迈出“美村建设”新步伐。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常态化开展“晴雨榜”考评,申报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示范镇2个、示范村25个,我市将作为苏南地区代表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厕所革命)现场会上作交流发言,预计年内实现特色宜居乡村全覆盖。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复核认定苏州市特色康居示范区15个、特色康居乡村515个,确保建成苏州市特色康居乡村53个以上、特色康居示范区2个以上。
加快村级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村级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今年超2000万元的重大项目共有37个(其中规划项目28个),预算投资额38.16亿元。预计全市村均可支配收入1350万元左右。助力挂钩帮扶脱贫转化。抓好新一轮结对挂钩帮扶,确认6个苏州市级经济薄弱村、60个市镇两级经济相对一般村,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帮扶。规范开展“阳光惠农”系统监管,完成沿河对口协作任务。善港村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张家港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提升了村集体账款收缴率、资产利用率,相关经验做法得到苏州市委许书记认可,在苏州地区推广。
(五)聚焦创新引领,彰显“农村改革”新担当。
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和国家智慧农业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初步完成常阴沙、永联村两个先行样板点位建设,启动建设12家智慧农村示范村、10家智慧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善港村获得苏州市智慧农业品牌称号。承办全省数字乡村现场会,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5个,其中国家级3个,新华社、农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刊发宣传。全市新增16家智能化农业基地,物联网技术应用覆盖率达38.86%。争当农村改革先行区。我市桃综合气象指数保险试点通过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到期试验任务验收,申报2项省级农村改革试验任务,入选江苏农村改革试验案例1个。严格落实长江“禁渔令”。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构建市镇村长江禁渔工作体系。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聚焦城乡融合,凝聚“乡村振兴”新合力。
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推进会,跟踪协调解决基层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研究出台《张家港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21年度工作意见》,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指标纳入镇(区)绩效考核。推广产村融合、能人带动等八大强村发展路径,选派15名“驻村第一书记”到乡村振兴第一线。入选一批乡村治理全国、全省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