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大米”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经过企业申请、镇区推荐、专家评审,拟对符合要求的4家主体进行品牌授权,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张家港市杨舍镇南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2.张家港市南丰绿缘家庭农场
3.张家港市乐华家庭农场
4.苏州三亩良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反映。
联系人:何丹 联系电话:051258155231。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