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统筹协调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文物和旅游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各项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定内部规章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机关行政事务;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文化、体育、广电、文物和旅游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行业管理科:拟订全市文化市场、体育市场、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文物、体育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根据法律法规、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并限时办结;承担全市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文化遗产和艺术科:拟订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等全市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全市水准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播工作;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物科研、培训、交流合作和文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项目申报与审核;承担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文物督察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组织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文物考古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及可移动文物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度规范;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和征集工作。
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工作和健身气功管理工作;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运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承担“长江文化艺术节”相关工作。
竞技体育科:拟订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编制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和优秀运动队、业余体校的业务管理、思想政治、文化教育以及训练单位发展工作,指导、协调青少年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市级以上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反兴奋剂管理工作;承担三级及以上裁判员综合管理、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申报工作;拟订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组织全市竞赛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
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项目、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统计分析;管理、监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资源开发科: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制定和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基本建设规划,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体育、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并监督管理;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承担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和乡村旅游、工业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小镇及各类旅游示范区建设;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财务审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内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重点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监督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
组织人事科: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技术职称、扶贫、离退休干部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本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宣传技术科(安全播出监控中心):拟订全系统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及行业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对外宣传和舆情监控;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拟订和实施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拟订全市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市场和品牌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国内市场推广;负责组织、参与国内省内市内重大旅游促销、节庆及会展活动,组织开展国内旅游市场跨区域合作;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市场开发战略;指导、管理、组织并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指导并组织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企业开展自主外联与市场推介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