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督考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接待等工作;牵头制定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城市管理领域调查研究;负责后勤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涉及城市管理的市政府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牵头所属单位绩效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拟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导、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法制审核;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组织、指导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考评;负责信访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并限时办结;组织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三)市容管理科。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对各镇(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示范项目创建;负责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指导、协调全市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
(四)市政管理科。负责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空间资源中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日常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协调市区户外广告设施公益宣传的落实和管理;负责全市公共自行车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全市机动车停车场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城市照明的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工作。
(五)人事财务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出国(境)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负责经费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经费核算和部门财务管理;负责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机关党总支(党建科)。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