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庄家巷桥”、“清水湾桥”等141个专业地名的命名已经市住建局批准并报送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附件:张家港市市政桥梁命名更名情况统计表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张家港市市政桥梁命名更名情况表202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