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8000吨改性丙烯酸胶技术改造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 |
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颂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本项目胶粘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送1#“转轮浓缩+RTO”焚烧处理,经1#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反应釜、调整釜等等,通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过滤废胶残渣、废胶水过滤网、胶水反应釜清洗残渣、废胶水(不合格品)、胶水反应釜清洗废碱液、废包装袋、废机油等,均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已按规范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