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高性能精密管件项目 |
张家港市后塍街道长山路 |
江苏立万精密制管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远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1)废气:1#、2#、3#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工序废气通过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产生的粉尘经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不含氮磷生产废水(脱脂废水、水洗废水、喷淋废水)经陶瓷膜隔油+中和+沉淀+气浮+A2O生化+MBR膜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胜科水务;含氮磷废水(防锈、表调、磷化废水)经沉淀+超滤+反渗透+蒸发,回用于生产工段,不外排。 (3)噪声:通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委托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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