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张家港艾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
张家港市保税区进口汽车物流园内中华路西侧、晨港路南侧 |
张家港艾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君信新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张家港保税区进口汽车物流园内中华路西侧、晨港路南侧新建厂房建设“张家港艾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重新报批)”。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内饰及外饰零部件2500套(件)。 |
废气:本项目钣金、厢板加工(焊接、抛光、打磨、焊接)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木工制作(切割、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通过25米高P1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调漆、洗枪废气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CO催化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P2排放,喷胶、洗枪废气产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P3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P4排放。 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宿舍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源强为约75-85dB(A)。通过安装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利用墙壁隔声作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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