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张家港华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集成电路用高纯化学品扩建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东路505号 |
张家港华瑞化工有限公司 |
张家港保税区苏大安康卫生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需求,张家港华瑞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新增无机混配及纯化车间(甲类)、有机混配车间(甲类)、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丙类仓库、罐区以及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设施,购置高精度混配罐、冷凝器、蒸发器、精馏塔、树脂交换柱、过滤柜、槽车充填站、自动灌装及包装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集成电路用高纯化学品大的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有正胶显影液生产产生的废气、负胶显影液生产产生的废气、负胶漂洗液生产产生的废气、负胶显影漂洗液生产产生的废气、铜蚀刻液生产产生的废气、正胶剥离液A生产产生的废气、正胶剥离液B生产产生的废气、负胶剥离液生产产生的废气、洗胶剂生产产生的废气、清洗剂A生产产生的废气、清洗剂D生产产生的废气、稀释剂生产产生的废气、增粘剂生产产生的废气、研磨液生产产生的废气、抛光液生产产生的废气、电子复合胶生产产生的废气、异丙醇生产产生的废气、丙酮生产产生的废气、甲醇生产产生的废气、无水乙醇生产产生的废气、甲苯生产产生的废气、二甲苯生产产生的废气、醋酸丁酯生产产生的废气、醋酸乙酯生产产生的废气、乙二醇生产产生的废气、乙二醇乙醚生产产生的废气、N-甲基吡咯烷酮生产产生的废气,该部分有机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树脂吸附+蒸汽脱附冷凝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硅蚀刻液(BOE)生产产生的废气、铝蚀刻液生产产生的废气、ITO蚀刻液A生产产生的废气、ITO蚀刻液B生产产生的废气、ITO蚀刻液C生产产生的废气、硅蚀刻液生产产生的废气、混合酸生产产生的废气、金属蚀刻液生产产生的废气、清洗剂B生产产生的废气、清洗剂C生产产生的废气、硫酸生产产生的废气、盐酸生产产生的废气、硝酸生产产生的废气、生产产生的废气、冰醋酸生产产生的废气、磷酸生产产生的废气、氨水生产产生的废气,该部分酸碱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及储罐呼吸废气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后经一级碱洗+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4#排气筒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废气通风橱收集后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的5#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不含氮磷废水(包括工艺废水、成品桶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混合调节池+PH调节池+MBBR槽+混凝絮凝槽+气浮)与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排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含氮磷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回收桶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PH调节池+一级除氟+一级混凝絮凝+一级斜板+二级除氟+二级混凝絮凝++二级斜板沉淀+AO+MBR槽+STRO+MVR蒸发器)处理后,作为回收桶清洗用水和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蒸发残渣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控制车速、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扩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为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树脂、冷凝液、蒸馏残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包装袋、实验室废物、废包装桶。一般固废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无毒无害原料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以按规范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