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南海路北侧、德盛路以西地块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设计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建筑预估总占地面积11779.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460.18平方米,包含生产辅房、公用工程房、中控房、门卫房、室外设备区、甲烷二磺酸亚甲酯车间、二氟草酸硼酸锂车间、甲类仓库、丙类仓库、甲类罐区和泵区、初期雨水/事故应急池、消防泵房。 |
1、废气: 工艺废气和储罐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多级冷凝+碱液喷淋+树脂吸附,尾气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碱液喷淋+2级活性炭吸附,尾气通过1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采用2级活性炭吸附,尾气通过15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次钠碱喷淋+碱喷淋+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尾气通过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洗桶废水(含氟、不含氟)、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喷淋用水、初期雨水、冷却塔弃水排入厂内中水回用装置处理达回用水标准后回用;去离子水装置弃水、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胜科水务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空压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卸料放缓速度,避免货物击地、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另外在厂区设置绿化带,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企业三厂配套的焚烧炉处置或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不良影响。
|
以按规范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