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理检验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 |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锦泰大厦B楼215室 |
中理检验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
张家港保税区苏大安康卫生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锦泰大厦B楼215室,共计约800平方米作为实验室。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0万元,采购设备容量水分仪、数显密度计、分析天平、超声波清洗器等约130套设备。主要检测产品为船用燃料油、动力煤,预计每月检测燃油样品300余个,煤炭样品200余个。 |
1、废气:本项目新增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 2、废水:本项目新增生活废水,新增生活废水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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