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字〔2023〕6号
因工作需要,经开区(杨舍镇)面向社会开展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简介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2023年经开区(杨舍镇)公开招聘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户籍不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9日期间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9日期间出生;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7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工作人员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9日下午4: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件:
(1)下载并填写《经开区(杨舍镇)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经开区(杨舍镇)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户籍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
(5)岗位所需职称资格证书。
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4.报名流程: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到邮箱765277138@qq.com,过期不予受理。
5.本次招聘与2022年经开区(杨舍镇)公开招聘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备字〔2022〕100号)同一场次进行考试,请勿重复报名,否则视作无效处理。
6.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
各岗位根据《岗位简介表》上明确的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携带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及注意事项:报考者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者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自聘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报考者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厨师、厨工岗位面试形式为实操,内容为岗位相关操作。保育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成绩计算。按照笔试40%和面试(实操)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发放体检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备案后,不再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者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报考者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报考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同岗同性质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8971127。
张家港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