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张家港高新区江南智能制造产业园(NFJN-01、02、03、04)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1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5397612(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一、调整范围
NFJN-01、NFJN-02、NFJN-03、NFJN-04基本控制单元范围为东至七干河、西至界河、南至市界、北至七干河,总用地面积248.15公顷。
二、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用地性质和道路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规划范围;
2.将东福路东侧二类工业用地、供电用地、道路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3.将常福路南侧,走马塘西侧白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4.调整部分绿化带、水系;
5.增加过江通道,调整弹性道路;
6.将常福路东侧部分二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
7.将苏盛路北侧,七干河西侧部分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仓储混合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