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港丰公路北侧工业区(JFGY-02-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8959027(冶金园规划建设局)。
锦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一、调整范围
JFGY-02-02基本控制单元范围北至南中心河路,东至杨锦公路,南至迈锦路,西至兴业路,用地面积约67.36公顷。
二、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绿地水系。具体如下:
1、将杨锦公路西侧排水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2、根据现状情况,调整南中心河路、创业路、兴业路和迈锦路道路线型;取消锦六路。
3、根据现状情况,调整规划范围内水系。
4、根据调整后道路、水系边界,调整公园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