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张家港市大新镇镇区(DXZQ-01-02、DXZQ-01-04、DXZQ-01-06、DXZQ-01-07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8765056(大新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
一、调整范围
调整地块属《张家港大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XZQ-01-02、DXZQ-01-04、DXZQ-01-06、DXZQ-01-07基本控制单元,面积共计305.67公顷。
DXZQ-01-02基本控制单元东至渡泾港、西至朝东圩港、南至大新横套、北至现状河道,用地面积约为90.88公顷。
DXZQ-01-04基本控制单元东至港城大道,南至大新横套,西至渡泾港,北至新乐路,用地面积约为113.92公顷。
DXZQ-01-06基本控制单元东至渡泾港,南至港丰公路,西至朝东圩港,北至平凝路,用地面积约为59.42公顷。
DXZQ-01-07基本控制单元东至海坝路,南至府前路,西至渡泾港,北至大新横套,用地面积约为41.45公顷。
二、调整内容
为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优化用地功能布局,完善片区产业发展,科学指导大新镇镇区的开发建设。本次控规调整结合现状和规划区的发展要求,综合考虑用地布局、交通、绿地和水系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具体如下:
1.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并将开发边界外用地调整为农林用地;
2.将新东路南侧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及白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3.将悦来横套南侧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和其他交通用地;
4.在大新横套南侧新增一条道路;
5.调整大新横套北侧工业用地边界;
6.依据市级河道蓝线调整朝东圩港河道线型,落实朝东圩港开口线及蓝线;
7.衔接《张家港市消防规划(2021-2035)》,调整消防用地范围;
8.调整永凝路、星辉路线型;
9.将永凝路南侧商住混合用地、商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10.依据现状调整永凝路南侧工业用地的用地边界;
11.调整永宁路北侧水系线型,并依据现状宗地情况将文璟苑北侧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