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五十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本轮督察有33件信访件为历次督察交办的重复件,经查均存在环境问题,抽查国巨电子(中国)废气扰民等信访问题,发现整治不严不实、问题解决不彻底。
二、整改实施主体
张家港市委和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对33件重复信访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现场检查、监测,定期调度整改进展。
(二)对33件重复信访件产生重复信访的原因进行排查,对工作存在不严不实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国巨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已于2021年12月底完成,2022年1月初开始试运行。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执法监管,督促企业生产废气设施稳定达标。
四、目标任务
33件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治,督促国巨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提升废气治理水平,解决国巨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废气扰民问题。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上述问题指出的33件信访件中,有3件信访件责任主体为张家港市,分别涉及飞翔工业区、骏马涤纶、沙洲电力3家单位。张家港市高度重视重复信访件的查处工作,多次现场核查,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目前,上述3件信访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上报申请销号,并通过上级部门现场核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向张家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2-56326583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zjg263bgs@126.com
张家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