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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曹惠娟、顾永娟、黄超等人返还被骗资金的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4-06-14 10:02:00访问量:字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曹惠娟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4913010528738,归属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曹惠娟按比例返还20036.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曹惠娟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032711000739605,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曹惠娟按比例返还793.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顾永娟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2252010004502232,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顾永娟按比例返还3687.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顾永娟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20694420543,归属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顾永娟按比例返还288307.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黄超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30901818140430580,归属行:湖南桂东农村商业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黄超按比例返还24370.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黄伟琴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2251001013338495,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黄伟琴按比例返还3000.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季燕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6621007769142,归属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季燕按比例返还390068.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季燕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33345847816,归属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季燕按比例返还1967.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季燕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95200230651553,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季燕按比例返还30351.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刘晓燕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908153141169012,归属行:兴业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刘晓燕按比例返还7105.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朱新峰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003760171968647,归属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朱新峰按比例返还11395.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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