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2022年张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苏州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奋进姿态,扎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完善法治交通建设机制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法治交通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年初,组织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通过细化内容,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保障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切实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交通建设各个方面,围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先导、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局务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专题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2021年度本部门法治建设情况、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等系列内容,切实保障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不断加强制度文件日常管理
不断完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并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政策文件“立改废”工作。一方面,更好地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流程合法合规,年内,进一步加强了全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建设,强化全员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好文件合法性、规范化制定工作,确保在文件起草阶段就能做好法律依据梳理、法律条文对照和涉法问题的具体论证工作,本年度,我局未制定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分类处置、稳妥有序”原则逐步清理、修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分2次组织对本年度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出台或者本部门制定印发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检查,并常态落实好增量文件的动态审查,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持续净化我市公平竞争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三)全面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能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营商环境。全面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通过实行“统一受理”模式、推广“不见面”审批、促进“跨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进程等措施落实,推动政务服务升级,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全年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0922件,其中行政许可2643件、行政备案448件、行政确认190件、“两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审验21543件、“两证”其他业务(新增、过户、变更、换证、补证、注销、停业、复驶等)7781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签注5397件、道路普通货运车辆使用性质审核2312件、网约车使用性质审核600件、客运车辆使用性质审核5件、教练车使用性质审核3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是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拟定了《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明确以重点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市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年内,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依托,重点开展线上随机抽查工作,全年共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96家、客运站1家、道路客运经营企业10家、公交企业1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15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42家、非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游览经营单位4家、水上加油站点3家、港口码头18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8家以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10家,检查结果同步录入平台并对外公开。此外,积极联合水务、市监等市级职能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活动,全年联合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36家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6家次、港口码头18家次,检查结果全程留痕并对外公开。
三是强化信用交通建设管理。持续加强我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加强交通运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全年共有11名出租汽车司机因电召违约被拉入“黑名单”,暂停电召服务。张家港船闸共采集过闸船舶信用记录113021条,其中108356艘次船舶因遵守船闸管理规定、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加分,4665艘次船舶因退费、过号、延时、不服从指挥、抢档、标志标识不清等被减分。同时,积极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系统梳理“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交通运输领域的信用修复流程,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将“一案双送”落实到位。此外,重点做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通过“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等统一信用数据库和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归集、处理、公示、上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实现“双公示”数据全覆盖、无遗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交通执法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扣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实现了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一方面,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安排专人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证件,履行告知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执法过程做到全程记录、留痕且可追溯。此外,成立“法律顾问团+13名法制员”的法制审核团队,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审核并研究讨论疑难案件,实行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切实将法制审核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提升综合执法队伍能力。一方面,注重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作,在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执法实务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举办了2期交通运输系统案卷评查讲评会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次法律知识集中测试、1次行政诉讼庭审旁听等活动,为打造出一支作风硬、能力强、水平高、纪律严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11月份,分2期组织举办了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全员轮训活动,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加快老旧执法装备的淘汰更新,购置了150台对讲机,新增2艘执法船艇,淘汰更新6辆执法车辆,分步实施做好执法装备保障,为“智慧执法”打下坚实基础。此外,完成了55辆执法标志车的标志标识更改、13个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1处涉及拆迁暂未开展)。
三是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建设。通过建立联动、联合、协作等常态化执法机制,实现执法力量“握指成拳”,行业监管“化零为整”。一方面,强化辖区业务中队联动执法,在“护航2022”“天网一号”“八项行动”“苏水安澜”及“碧水蓝天”等专项行动中,实现一个指令从上到下、一个行动覆盖所有辖区,集中优势兵力开展针对性整治和执法。另一方面,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汽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提升行动中建立了与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在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打击无证经营等专项行动中建立了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了行业管理成效。此外,积极开展跨地区协作执法,全年共组织8次跨地区联合治超执法集中行动,其中与南通协同开展2次、与如皋协同开展2次、与江阴协同开展3次、与常熟协同开展1次。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印发《2022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以计划为指导,按要求做好日常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工作。期间,重点开展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三项制度”落实、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系列年度执法监督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等活动,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切实提升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是健全外部舆论监督机制。依托12345政府热线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机制,畅通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同时,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年内,制定印发了《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群众诉求快速处理和意见反馈工作实施意见》,严格局属各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2022年,我局通过12345政府热线处理各类举报投诉数量3228件,处办满意率达99.82%。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对外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局属各单位明确分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并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认真维护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动态信息、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此外,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依法规范予以了答复。
(六)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断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注重加强交通运输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期间,以局务办公例会为载体,以1年不少于4次的频率,积极组织领导干部会前集中学法,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颁(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更好地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局主要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分别召开了一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讲会,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是组织执法人员经常学法。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执法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日常培训的必备内容,并加强日常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做到规范执法。年内,组织开展了1期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储备进行了检验,同时,组织举办了2期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分别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交通运输高频处罚事项证据收集要点》进行了讲解培训,并分2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轮训,通过6天准军事化、封闭式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了道路水路运输执法实务、法律法规专题解读、安全生产监管实务等业务知识,切实推动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7月1日,我们还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忠诚履职、规范执法”意识在全体执法人员心中落地生根。
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定印发《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度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文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在执法(行业管理)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以法律法规修订颁布、“法治文化月”、“国家宪法日”等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切实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此外,积极走进“12345”直播间、“港城会客厅”等场所,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疑问,并积极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向社会发布普法信息,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惠民服务。
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各项执法职能都下放到基层中队,虽然我们也积极开展日常培训,并组织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2期综合法律知识集中教育培训活动,但由于基层执法人员无法在短时间内对所学知识进行理解和消化,同时系统性专业性的培训和锻炼也相对较少,导致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离“一专多能”还有差距。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对上沟通,寻求上级条线的执法业务专家分层、分类开展综合执法业务的培训,为基层培养一批具备安全监管、污染防治、工程质量监督、船体检验、应急处置等方面能力的技术型执法人员。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法律、交通管理类专业人才引进比例,并尽快让具备综合执法管理能力的人才充实到一线,切实满足综合执法工作需要。
(二)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开展述法、普法工作的形式还不够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涉及内容还不够深入。对此,我们将在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述法、普法工作形式,局主要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除在年度述职报告会、民主生活会等场合进行述法工作外,通过积极走进直播间、行业企业等场所开展述法、普法工作,同时,加强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同步组织好综合性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贯,严格“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积极通过典型案例宣讲开展普法教育,以点带面深化普法工作。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着眼大局、服务全局,咬定法治交通建设目标,统筹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升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水平。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综合行政执法成效好差,我们将按照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要求,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训,强化技能训练和岗位锻炼。同时,丰富练兵手段和方法,积极开展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加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执法装备(如手持摄像机、无人机等)使用训练,切实提升队伍的综合执法水平。
二是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一方面,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以“两轻一免”为主要内容,优化行业管理服务举措,释放行政执法部门的温度善意,切实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推动“统一受理”模式、“不见面”审批、“跨省通办”高频服务等政务服务不断升级,继续推行信用承诺制工作,加快“一件事”改革进程,全面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
三是持续加强交通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好年度普法工作要点,高标准通过八五普法中期考核。另一方面,积极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员学法工作,夯实理论根基,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同步拓展普法阵地和形式,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切实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