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17年,我局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十三五”水利发展总目标,及时制定《2017年市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水利改革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推进水利现代化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程序,经过建议、审核,将《张家港市水利局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张家港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度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列入我局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促进决策的依法、民主和科学。积极应用“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严格上线执行系列流程。认真落实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强化合同管理和工作考核,加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领域的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作用。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通知,围绕“放管服”改革,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梳理。按照市级要求,我局从实际出发,制定清理方案,广泛征询意见,组织论证分析,综合考量文件实施情况,完成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个,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2个,拟修订2个,并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
三、优化行政管理服务
一是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深入推行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联合踏勘制度和行政指导提前介入,提升审批办理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22件,其中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16件、取水许可申请审批6件,项目时限内办结率100%。
此外,依据市行政体制改革办要求,梳理细化行政审批主要事项的流程、材料及事中事后监管内容,明确职能部门(科室)的监督环节和责任。
二是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全局依据《水行政指导手册》广泛应用行政指导,对涉河项目规划选址、节水型企业建设、水事违法事件等重要事项加强行政指导,在水资源管理方面主要完成了东莱小学等2家省级节水型学校申报,1家省级节水型企业申报,创建凤凰小学等6家苏州市节水型学校,创建国税局、卫计委等2家省级节水型机关,正在组织申报资料,3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和1家省级节水型学校的复查已通过。同时推进水效领跑者活动,组织优质用水企业参加水效领跑活动,永钢被评为“苏州市首批水效领跑者”,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了省“水效领跑者”考核组的审核。正在组织2家企业申报第二轮苏州市水效领跑者,进一步扩大我市节水成果的社会影响。另外我局向市政府专题请示确定了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作为节水型园区创建试点,联合保税区发改局组织召开了41家化工园区重点企业座谈会,对创建事宜交流部署。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开始水平衡测试,建立完善节水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开始节水规划计划,全面开展园区创建工作。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理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梳理水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做好“清权、减权、控权”工作,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和网上公示。依据上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标准和要求,做好案件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的“双公示”工作,确保及时、完整和准确。
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由我局主办的建议和提案共有6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有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从内容上看,建议和提案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市级河道管护、提升防洪能力、河道水环境整治等方面。6件主办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全部办结,答复意见中6件全为A类,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的满意率均为100%。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落实执法人员考核制度与证件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岗前考核制度和常规培训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季度网上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市级培训与考核,参与人员全部通过考核。根据上级执法人员清理要求,清理了7名人员的省行政执法证,完成了行政执法证件平台推送。
二是建立和落实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据市里规定,我局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记录的主体形式、范围、载体、管理和使用等作出具体要求,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加强落实。
三是强化水政监察执法。水政大队、各中队落实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加强行洪河道、饮用水源地、防洪控制工程、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察。多次参与全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统一巡江”行动,今年将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的重点放在了双山水域以及七号锚地区域,与长航公安、海事部门多次联合执法,全年累计共出动巡查238车次,出动水政执法艇巡航36航次(夜间巡航24航次),出动水政执法人员188人次,扣押非法采砂船8条。今年5月,水利部把我市水政大队编写的《水行政执法岗位行为规范》向全国水利行业印发。11月,水政监察大队还被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四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案审委严格落实水行政处罚审理制度,对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把关,确保事实清楚,依据正确,处罚得当。法制科严格落实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对行政处罚案卷和许可案卷共26件全面内部评查,针对案件制作、办案程序、文书说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跟踪监督。严格落实《张家港市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对重点行政管理单位年内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评议考核,从科学民主决策、创新机制制度、推进行政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协调争议纠纷、采纳服务建议等方面综合评议。
五、强化法治相关保障
一是通过省法治水利示范点验收。自从2015年4月,我市被确认为首批省法治水利建设示范点试点以来,我局以创建法治水利示范点为契机,落实保障措施和人员责任,以完善的法治型党组织带动行政管理服务的持续创新,以科学的民主决策引导依法行政水平的稳步提高,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规范性文件建设质量、全面开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并努力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发展,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各项任务,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11月底,我市高标准通过了省法治水利示范点的验收,验收工作组对我市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制定和落实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公务员学法计划,采取报告会、专题培训、菜单式讲座、远程教育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系统学习。3月22日,我局举办了全市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省水政监察总队调研员武慧明作水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8月25日,我局邀请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警官对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12月6日,邀请市法制办季宏武科长对我局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水行政案例专题讲座。
三是开展水法规宣传。在今年的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中,紧紧围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这一主题,结合“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协调和统筹计划,开展了十余项重点宣传活动,专题策划制作了保护河道的宣传片《共同的责任》,抓好“七个一”载体(阵地)的建设和宣传,组织水法“六进”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和志愿者保护行动,取得了明显的宣传实效。
四是继续推进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在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取得预期效果:界线测绘866公里、界桩(牌)预制及埋设4634个、告示牌制作及埋设865个、身份证制作5499份、1:5000地形图149幅、完成1:2000地形图164幅,完成工程量占全部工程量的100%,工程进展在苏州地区排第一名。五是加强信息沟通和矛盾防范。充分利用12345平台,了解群众需求,充分监督政府工作。本局2017年度共办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共148件,答复率为100%。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我们结合服务承诺制对每一件办理事项规定承诺办结时间,从收到市便民服务中心的任务单算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答复,做到及时受理、限期办结,切实提高便民服务质量。
2017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11月底,我市高标准通过了省法治水利示范点的验收,我市的法治水利创建工作得到了省水利厅的高度肯定。下一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牢牢把握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主基调,围绕“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以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为抓手,以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城乡河湖环境改善提升,不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用扎实的举措践行“四大路径”各项要求,为建设“四个港城”提供坚实的保障,把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张家港市水利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 张水发[2018]22号张家港市水利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