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确定了2018年度对沿河县1500万元的扶贫协作资金总盘子,支持沿河县12个项目,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5个、社会事业等各类项目7个。沿河方面作为资金使用方发挥主体责任,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要求对项目谋划、项目审批、方案编制、项目实施、验收审计等各环节,按照“四议两公开”等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