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20〕1号)规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开展了2022年度张家港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经公开申报、区镇推荐、资料初审、进度核查、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等流程,2022年张家港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拟对13个项目给予扶持,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10天(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5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人: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电话:0512-58173897;传真:0512-58222517。
附件:2022年张家港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