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紧盯目标不放松,以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
2.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垃圾分类工作质效,积极推进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3.加快村级工业载体提档升级。
4.继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排水许可管理及劣V类水体整治销号,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100%达标。
5.继续推进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已完工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验收。
6.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扎实推进中小型工业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重点场所瓶装液化气用户减量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加强涉稳风险研判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有力开展反诈宣传,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