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同级审”工作(完成“同级审”报告)
二、开展凤凰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出具审计通知书,进点审计)
三、开展常阴沙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出具审计通知书,进点审计)
四、开展国有企业主要领导经济责任项目(审前调查,出具审计通知书)
五、根据项目安排,推进在审项目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