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军节走访慰问海军张家港舰。8月上旬,市委主要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一名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执行任务返回的海军张家港舰。
2.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知要求,调整在职残疾军人、老年烈士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3.启动2024年年度确认数据核查工作。启动2024年年度确认数据核查工作,拟于年底前高质量完成。
4.开展建军节期间双拥活动。围绕建军97周年,自7月中下旬起,采取走访看望、赠送慰问品、上门义诊等方式慰问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企业退休“两参”人员等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
5.继续推进苏州某部机关用房建设项目。继续推进苏州某部机关用房建设项目,项目6月份开工,拟于11月底竣工。
6.继续推进“港城戎保1号”保险项目续保工作。继续推进“港城戎保1号”保险项目续保工作,拟于8月份完成。
7.做好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相关工作和待安置期的服务保障工作。计算积分、筹集岗位,协调军转干部子女入学事宜。
8.做好2024年度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和培训工作准备。了解退役士兵退役返乡情况,做好退役士兵返乡迎接准备和适应性培训准备。
9.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八一节日期间,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送法进军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
10.进一步指导基层做好全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做好苏州市局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检查督导工作,结合“八一”,继续开展“四访四送”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活动。
11.做好秋季退役士兵返乡准备工作。8月中旬,对接区镇街道收集秋季退役士兵返乡基本情况,做好接站准备工作
12.强化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动态更新,按照苏州市突发重大困难退役军人即时帮扶援助实施意见,指导基层做好突发困难退役军人即时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