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备成立爱国拥军促进会。为多维度推进社会化拥军,开展多领域、多形式、多层次的拥军服务,筹备成立张家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2.召开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贯彻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召开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条线提出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担当作为,争先进位,奋力谱写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3.扎实开展退役士兵档案工作。按照2023年度张家港市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评价标准展开工作;做好退役士兵档案查阅出入库管理。
4.做好2024年度3月份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培训及就业工作。3月份开展2024年度春季退役士兵返乡报到接收工作,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审核、报到登记、开具落户通知书、办理教育培训申请等工作,3月下旬开展适应性培训和退役军人春季专场招聘会。
5.做好清明烈士陵园祭扫前期准备工作。3月下旬至4月初,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清明期间市烈士陵园祭扫服务各项准备工作,精心组织“清明祭英烈”活动,并做好祭扫宣传工作。
6.召开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会商会议。拟于3月召开2024年度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会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