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做好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省级考评调研迎检工作。按照上级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创建台账录入上报工作;完成双拥汇报材料、汇报片、双拥画册,做好考评调研组实地调研等准备工作。
2.推进武警张家港中队阳光房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拟于本月开工建设,12月份完工。
3.召开现役军人父母关爱行动启动暨“崇军爱军”十大举措发布仪式。根据计划安排,拟于11月初召开现役军人父母关爱行动启动暨“崇军爱军”十大举措发布仪式。
4.开展第二批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11月拟组织2023年度第二批重点优抚对象赴江苏省荣军医院短期疗养。
5.做好2023年度移交安置工作。一是10月底至11月初,根据苏州安排组织军转干部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综合培训;二是开展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情况回头看,做好社保转移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和到岗工作情况的跟踪检查。
6.组织填报江苏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11月中下旬,根据上级指示要求,组织各镇(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做好2022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及就业创业数据整理,按要求录入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并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做好苏州市退役军人特色培训班报名入学情况跟踪。
7.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服务保障工作。一是10月下旬,统计未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名单;11月份,对未体检人员再次进行通知,组织补检。二是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年度养老待遇调标发放准备工作。三是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8.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保障建设。积极提升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水平,巩固服务对象100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型”建设成果,认真开展交叉互检活动,促进服务站阵地建设和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