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做好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省考评调研迎检工作。根据省双拥办要求,继续对双拥创建台账进行查漏补缺,按照上级明确的时间节点录入双拥信息平台。继续完善好相关准备工作。
2.推进武警张家港中队阳光房建设。拟在10月份按规定开展武警张家港中队阳光房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抓紧推进项目建设施工。
3.退役军人评调残、退役换证等材料审查上报。完成2023年第二批退役军人评调残、退役换证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材料审查上报。
4.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根据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精神,调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5.做好2023年度转业军官和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计划9月底向市委和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安置结果。为转业军官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做好档案交接。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报到手续、做好档案交接。
6.做好2023年度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培训及就业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移交接收、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有关工作要求,10月份继续做好2023年度秋季退役士兵报到接收工作,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审核、报到登记、开具落户通知书、办理教育培训申请等工作。继续开展档案审核工作,统计汇总2023年度秋季退役士兵培训申请情况。
7.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保障建设积极提升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水平,巩固服务对象100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型”建设成果,推广“人武+退役军人”互联互通模式,高质量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