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长制工作
1.开展年内第一批次53条劣V类水体销号工作。
2.完成乡镇河长制断面“一断面一方案”审查工作。
3.加快推进70条幸福河湖建设,计划建成40条;开展2023年度幸福河湖创建评审工作。
4.持续推进县乡生态河道创建,计划建成65公里,占年度计划的74%。
二、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1.完成城镇污水厂进水浓度提升“一厂一策”方案评审。
2.通报第一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回头看”情况。
3.推进城区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标准化提升二期国债项目规范实施。
4.加快推进城区16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施工。
5.推动高新区等区镇尽快与水务环保集团签订排水设施委托运维管护协议。
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1.完成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一期水泵机组自动化安装,二期工程完成闸门启闭机安装、上下游消力池施工;完成走马塘江边泵站工程围堰拆除、水下抛石,进行消防设备安装。
2.完成2023年度市级河道岸坡整治工程,推进长江应急整治工程(五干河段)2标、东西长泾水系沟通工程施工。
四、供水与水资源管理
1.推进城东、锦丰、金港3个再生水市政杂用取水点建设。
2.开展2024年二季度公共供水水质抽检采样。
3.常态化做好夏季高温供水安全保障。
五、防汛工作
1.持续推进防汛各类问题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2.做好梅雨期综合协调应对工作。
3.开展张家港市防台应急预案推演以及防台防汛应急处置“双盲”拉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