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推进规划研究工作。继续配合推进苏通二通道张家港段相关前期工作;深化研究苏张高速线位方案和硕张公路(杨舍枢纽至硕放段)建设方案;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有序推进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城区快速路G346改扩建、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东二环、西二环快速化改造;继续推进铁路配套道路、高速公路及过江通道工作。
3.继续推进铁路建设。持续推进沪宁沿江高速铁路、沪苏通铁路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协调各方实现动态清零,确保铁路安全运营;有序推进通苏嘉甬铁路工作。
4.继续做好港航相关工作。继续做好港航养护、航道安全、港口日常管理工作。
5.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做好五一期间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保障工作,对“两客一危”、港口码头、维修、驾培等行业加强监管。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运输事故联合调查会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继续做好汛前检查工作。
6.继续加强邮政寄递、汽车维修行业监管;持续组织开展以“百吨王”为重点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治超执法以及“三无”船舶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和开展码头扬尘管控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使用情况检查。
7.继续重点推进“智慧交通”系统稳定运行;继续保障交通运输“链上监管”平台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