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推进规划研究工作。继续配合推进苏通二通道相关前期工作;继续结合苏张高速推进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硕张公路(杨舍枢纽至硕放段)方案;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指导各镇(区)加快开展乡村道网规划编制工作。
2. 有序推进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城区快速路G346改扩建、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东二环、西二环快速化改造;继续推进铁路配套道路、高速公路及过江通道工作。
3.继续推进铁路建设。持续推进沪苏通铁路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协调各方实现动态清零,确保铁路安全运营;有序推进通苏嘉甬铁路工作;继续配合推进沪宁沿江高速铁路相关工作。
4.继续做好港航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江海粮油内档码头改扩建等港口工程建设;继续推进LNG码头设计阶段报审工作;完成拖轮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港口安全联盟活动。
5.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认真做好苏州市“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整改反馈。切实做好防台防汛排涝等各项工作,不断强化公路、桥梁、涵洞、内河航道、航标、闸口等巡航巡查,做好各类基础设施维护和应急防汛物资储备。
6.继续加强邮政寄递、汽车维修行业监管;持续组织开展以“百吨王”为重点的治超执法以及“三无”船舶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全市2023年交通沿线环境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交通“四沿”垃圾清理专项整治工作。
7.继续重点推进“智慧交通”系统建设,优化动态报表功能、根据智慧工地项目开展情况优化展示功能、优化个性化工作台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