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一步,规划成果根据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上报材料。上报材料经省厅核查同意后,在省“一张图”系统中线上报审,同时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是产业用地更新。1.《张家港市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2.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和连片更新工作,指导各板块编制年度实施计划。3.推进年度产业用地更新监测平台数据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