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一步,规划成果根据自然资源部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上报材料。经省厅核查同意后,在省“一张图”系统中线上报审,同时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
2、产业用地更新。加快完善《张家港市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张家港市资源要素保障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政策》,成熟后报市政府审议;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和连片更新工作;推进产业用地更新监测平台数据更新。